榆林大学关于拟注销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的公告
作者:何燕妮 审核人:王爱民 时间:2026-10-09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工作,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号)文件要求,结合《榆林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学制与最长学习年限相关条款:专科、专升本层次最长学习年限(含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时间)不得超过5年;高起本层次最长学习年限(含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时间)不得超过8年。我校对学信网平台内已超出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信息开展核查。经前期公示与复核确认,现就拟注销学籍的学生名单予以公告。
本决定通过榆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告形式送达相关学生。学生如对本处理决定存有异议,可在申诉期限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1月8日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申请及佐证材料。申诉期间,本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未提交申诉,或提交申诉但未按规定提交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作自愿放弃申诉及相关权利,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诉申请。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按规定办理上述学生学信网学籍注销手续。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912-3893377
电子邮箱:jxjyxy@yulinu.edu.cn
办公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51号
附件:榆林大学2026年10月拟注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生名单
榆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