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调整的公示
作者:何燕妮 审核人:李健 时间:2026-04-08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高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教资〔2006〕53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784号)文件精神,学校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改善办学环境条件,提高培养质量,经办学成本测算、广泛征求校内外意见,拟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育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经榆林学院2026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新收费标准拟从2027年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调整后标准具体如下: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理工类、农学类、外语类专业 |
元/年 |
3000 |
艺术类专业 |
元/年 |
3200 |
文史类、经管类、教育类、法学类专业 |
元/年 |
2600 |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0日
联系电话:继续教育学院 0912-3893377
榆林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8日